臉上斑點、身上長痣,都屬於很常見的現象,這些大部分都是屬於良性的痣,但也有少數機會可能演變成皮膚癌,當斑點、痣,出現異常變化時,記得務必要盡速就醫,不可輕視!

容易造成皮膚癌的原因有哪些:

1.紫外線的傷害,是造成曬黑、斑點、曬傷、老化甚至皮膚癌的主要原因,尤其是UVA。長期曝曬部位往往都是皮膚癌最常發生的位置,而東方人大部分的惡性黑色素瘤都是發生在手部及腳部,若發現異常,應盡速就醫。

2.注意長期無法癒合的潰瘍傷口,這些容易轉變為鱗狀細胞癌,尤其是老年人,因血液循環差,更容易癒合慢

3.特殊病史,如長期放射治療患者,照射部位容易出現皮膚癌的機率較高

4.曾經喝含砷地下水的居民,在慢性砷中毒後,約10-20年後皮膚會慢慢出現多發性皮膚炎

5.痣長的特別多的人,或者具有奇形怪狀的痣,或家裡曾有人得過皮膚癌,應多加注意

 

皮膚腫塊是否為良性或惡性的一個簡易判別法,ABCDE自我檢查法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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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(asymmetry)不對稱性。惡性腫瘤大多看起來不對稱。
B(border)邊緣。惡性腫瘤大多邊緣不平滑、不規則。
C(color)顏色。惡性腫瘤大多邊顏色不均勻。
D(diameter)大小。後天發生的腫瘤直徑超過0.6公分要特別注意。
E(elevation)隆起。惡性腫瘤生長快速,會在數週至數個月內快速隆起。


常見皮膚癌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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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底細胞癌 台灣最常見的皮膚癌,約佔45-50%,惡性度不高,幾乎不轉移,手術治療成功率高
大多發生在曝曬部位如臉部,手背及前臂,與長期紫外線的傷害有關,因此在長期日曬的人們,如農夫,工人,漁民等,在年紀大的時候要特別注意這些地方是否有不正常的腫塊。基底細胞癌是最常見的皮膚癌。還好它的惡性度較低,幾乎不會轉移,大多以手術切除即可根治。但由於生長緩慢,往往不痛不癢且沒有症狀,因此常常被人忽視,患者如果太晚就醫,可能腫瘤會長的很大,而造成手術的困難需要皮瓣轉位或是植皮。

 

鱗狀上皮細胞癌 約佔台灣皮膚癌27%,若太晚發現,會造成一定死亡率,早期發現治療成功率很高
常發生於曝曬部位,與長期紫外線的傷害有關,也會發生於慢性的潰瘍傷口或是工作上常須接觸到化學物質的人,還有接受過長期放射線照射的部位。由於麟狀細胞癌會轉移且即使手術切除,仍有復發的可能,因此每年都還是有患者會因麟狀細胞癌而死亡。麟狀細胞癌的預後與發現的早晚有關,因此越早發現,治療容易且預後越好。

 

黑色素細胞癌 佔台灣皮膚癌7%左右,惡性度高,及容易轉移,治療有限,死亡率高
黑色素瘤非常容易轉移,且很難治療,還好東方人發生率不高。東方人的黑色素瘤最常出現於手腳,包括指甲下方、指頭及掌面。因此手掌及腳掌的黑痣要特別注意它們的變化。黑色素瘤只有在非常早期發現的情況下,予以手術切除才有治癒的機會,因此在國內外皮膚科醫師都大力推動皮膚黑痣的ABCDE自我檢查方法。

 

參考http://www.mmh.org.tw/taitam/derma/academic/article/untitled-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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